共同出钱买房,只写一方的名字
瑞安房产律师
2025-05-17
在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,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,且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的情况下,根据《婚姻法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,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意味着,在离婚时,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双方都有权获得相应的份额。法律依据为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为确保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双方关系发生变化时权益得到保障,建议双方在购房时就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份额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同时,也可考虑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,以法律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。此外,保留好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也是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房产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,但登记在了一方子女的名下,根据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。具体操作是,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,并按照该份额进行房产的分割或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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